EOD模式的政策梳理
为更全面的了解EOD模式,我们按时间轴梳理政策脉络:
2018年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创新环境治理模式。随后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环规财〔2018〕86号),首次明确提出,探索开展EOD模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在不同领域打造标杆示范项目。
2019年生态环境部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环综合〔2019〕6号),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城市开发(EOD)模式和工业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规范环保产业发展,指导招投标机构完善评标流程和方法,加强行业和企业自律,避免恶意“低价中标”。
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首次向各地区征集EOD模式备选项目。
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开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试点项目合计36个,期限为2021-2023年。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意见》提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让各方面真正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倒逼、引导形成以绿色为底色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激励各地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营造各方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良好氛围,提升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意见提出了未来的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允许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对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2022年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共同发布了《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2〕172号)和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名单。
2023年12月27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文件明确,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创新,用于指导和规范项目谋划、设计、实施、评估、监督等活动。并对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及实施主体等做了明确规定。
EOD模式与水生态治理的政策演变
从国家层面看,在EOD模式提出之前,我国已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以及生态价值转化方面的政策顶层架构设计。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将“生态资源”作为可量化价值的资源,为后续流域EOD项目的落地提供了政策依据。
随着生态文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提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水生态治理属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上述文件为社会资本参与流域治理提供了指引。
在生态价值转化方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提出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价值评价机制、经营开发机制、保护补偿机制等五大机制,为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提供了转换路径,创新了水生态治理项目的资金平衡方式。
从部委层面看,创建试点与扶持政策、支持工具实现了有效结合。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启了EOD模式的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征集批准了两批94个试点项目以及近200个入库项目。其中,以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开发内容的项目占比最高。
同时,财政部门为生态资源保护和利用打开政策“工具箱”,提供多种财政支持手段,主要集中在生态奖补和专项债两个层面。2021年,财政部出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推出生态奖补资金;此后,将生态环保、市政水利等纳入专项债重点支持的九大方向,为后续项目的启动提供支撑。
此外,在EOD项目实践中,地方层面的政策打通了EOD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EOD模式在水生态治理方面的探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推动江河湖库生态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环境治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我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江河湖库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水生态环境安全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但我国水生态治理的项目大多具有较强的公益性特征。长期以来,相关部门在水生态治理方面投入了不少财政资金,但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市场主体参与度和社会资本利用率较低。此外,现行的水生态补偿多由地区协调商定,不能客观反映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实际成本和所获得的生态效益。
新形势下,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综合性更强、专业化要求更高、资金需求量更大,传统的投融资模式难以满足项目落地需求。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通过引入市场化资源,挖掘和设计相关生态资源的开发价值和盈利潜能,开发出新经济业态,可使传统收益能力较弱的水生态治理项目转化为生态治理与产业开发深度融合且收益较好的综合项目,推动项目有效落地实施。目前,水生态综合治理也是EOD项目中占比最高的项目类型,全国各地已有实践案例。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全国第二批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时明确提出,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统筹推动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系统推动流域整体保护、协同治理,加快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建立起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潮河流域(滦平段)治理EOD项目
潮河流域(滦平段)位于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是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最后一道屏障,治理好潮河,既关系到“两区”建设重大战略和承德地区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首都饮水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生态价值。
然而,当前潮河流域(滦平段)存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质状况不能持续保持稳定、河道淤积严重、水生态涵养功能退化等众多环境问题。
项目总投资约118亿元。项目针对潮河流域(滦平段)及支流、水库周边的环境现状,实施河北省滦平县潮河流域(滦平段)生态治理项目,并借助改良后的优质土地、中草药种植的优势、生态治理带来的生态环境优势发展生态农业、乡村康养、文旅产业等关联产业,在生态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项目通过解决潮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保障首都密云水库用水安全,并利用治理形成的生态优势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康养、文旅产业,以产业收入反哺生态环保投入,构建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协同可持续绿色发展体系,从政策机制、推进领域和路径、长效机制等方面,打造流域治理的“潮河样板”。与此同时,有效推动滦平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黑河流域甘州段EOD模式试点项目

项目背景
黑河是甘州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加强黑河流域甘州段综合治理对改善生态环境、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流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是实现甘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环境安全与人群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环境治理目标的重要支撑及本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迫切需求。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区位于黑河流域甘州段,所涉及的11个子项目主要分布在以张掖滨河新区新城黑河大桥为中心,黑河两侧10公里、上下约38公里范围内,总占地面积50.51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本试点项目作为甘州区对黑河甘州段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依据张掖市黑河甘州段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围绕“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休闲旅游、康养健身、城乡发展于一体”的思路,对黑河流域甘州段采用“生态修复与关联产业分别立项、一个市场主体统一开发建设运营”的建设模式。
项目亮点
甘州区通过本项目试点工作的开展,在本项目建设模式、投融资及运营管理方面进行了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组合开发的创新模式,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关于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乡村振兴”等的发展理念进行组合开发,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对张掖市甘州区解决其区域生态环境治理、黑河流域生态修复起到了明显的价值提升,通过统筹规划、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组合开发,用产业项目“反哺”环境保护项目,很好地将生态环境的未来溢价用在了甘州区及黑河流域甘州段的生态环境治理当中,同时促使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从而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通道。
项目成效
项目成功入选第二批EOD模式试点项目。
蓟运河全域水系治理综合开发EOD项目
蓟运河EOD项目是国内首个将EOD模式应用到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项目,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项目实施周期为20年,标额约为65亿元,中交联合体作为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目前已进入项目执行阶段。此项目通过生态综合修复和片区综合开发两步走,实现盘活资产和资产增值,彰显生态价值。
蓟运河EOD项目位于天津市蓟州区。蓟州区位于天津市北部,地处京津冀地区腹地,全区面积159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0余万人。作为国内首个将EOD模式应用到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项目,蓟运河项目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蓄滞洪区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河库水系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山区水土流失保护、流域智慧化管理等工程。项目分为两部分:流域治理部分和产业导入部分。流域治理部分分两期实施,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州河湿地公园、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等流域治理工程。产业导入部分是指中标企业将结合蓟州区自然资源及中国交建企业资源,借助流域综合治理,通过国际会议、培训中心、文旅及康养基地等综合开发项目导入文化研创、生态科教、康养运动、教育文化、休闲度假、智慧农业,将环境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这是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
由于蓟州区地理位置优越,国家战略影响显著,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要国家战略的集聚之地,有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作为国内首个将EOD模式应用到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项目--蓟运河(蓟州段)全流域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主要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蓄滞洪区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河库水系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山区水土流失保护、流域智慧化管理等工程。
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是中国首例跨行政区域、实行全流域协同治理的项目,突破了行政区界限。流域面积4.7万平方公里,治理干流长度865公里,范围横跨山西、内蒙、河北、北京、天津,受益人口6200万,共78个建设项目,投资规模370亿元。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永定河流域治理投资公司组建方案指导意见》,确定由中交集团和京津冀晋联合成立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通过政府与企业联手发力,在国内首次实现以流域投资公司形式推进跨省级流域治理的创举。
成都锦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成都锦江流域综合治理是成都市2018年生态环境建设一号工程。流域面积2009平方公里,治理长度150公里,范围涉及10个区(县),受益人口1100万,投资300亿元。由中交生态与成都文旅集团发起设立合资公司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按照“一年治污、两年筑景、三年成势”的时序要求,将锦江打造成为成都平原的生命水脉、天府文化的承继轴线、蜀风雅韵的山水画廊、锦城内外的宜居水岸。
通过实施全线截污、清除淤泥、初雨收集、改造闸坝、整治堤岸、增设码头、建设再生水厂、环境配水、生态修复、湿地公园及海绵城市建设等,对流域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规划240公里主干绿道,使水、岸、绿、景、城有机融合,综合沿线城镇村和特色资源,增强生态宜居性。全线景观化、景区化,通過乡村振兴、塑景营园,做强“文、商、旅”融合的景观功能。设置269处驿站,建成文化主题展示段,构建锦江全线36景,提升9个特色镇,打造240处川西林盘。对都江堰、郫都区、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直辖区、双流区分别规划遗产观光、都市休闲农业、文化旅游、艺术文创、体育运动等主导产业。通过监测指挥与决策支持平台、生态空间质量管理信息图、智慧管理大数据中心和流域立体化智能感知和传输网,建立智慧化管理大平台。